the ups-and-downs

Friday, December 10, 2010

笔触

决定在部落格上涂鸦有几项原因 :第一,受朋友影响,第二:感觉上没有那么公开性。不过使用后,才惊觉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需要大众化公开生活小点滴,也不赞同同侪这样做。毕竟,这是全世界的人都可以阅读的,也许以后别人可以将这些当着把柄来反击你也说不定。当然许多人是想用文字发泄情绪,这没错呀。但是实际上在面子书在部落格的文字有多么神秘这是我们都众所周知的。对我个人而言,我喜欢将纸和笔随身带,因为一有灵感我可不能在等到回家时才写。曾经希望拥有一本日记,但纸张东一边西一边,煞是麻烦。文字可以抒发我的情怀,一切流露在纸上可以用一个字形容,“爽”。最后我原想将好多东西搬出来分享,却觉得有点困难。因此我将部落格当成一种启发吧。。
每个人都有独到的见解,只欠方法是否用对,再考虑时间,地点,对象等。我想用部落格变成一个人阅读后的得到不同启发的地方=)所以若你现在读着,请不要赶着将它读完,你在心底里可以好好思考每一字每一句并想想你是否也这么想=
上面说到文字,其实我依然热衷于将文字写在纸上,虽然慢,但那个过程带来的感受和启发可就截然不同了。我喜欢在夜里将房灯都熄了,亮着桌灯,手里握着笔感受着笔尖碰触纸张带来一种细腻的感觉。笔尖在纸上挥洒着。。一撇,一捺,一横,一竖,一点 (你真的可以试试,但不可以急的呀)
李宗盛的一篇报导有这么一段文字“若你认识李宗盛够久,你会知道他爱用铅笔写字。他说他喜欢写字的原始状态,喜欢炭和纸张接触的质朴感觉。。”这就是我所说的。。享受嘛 (: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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